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
根据我院有关学科的特点,经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成果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学院规定的国内重要学术刊物或SCI收录的学术期刊(见附表)上发表论文1篇;
2、发表1篇国际会议(被EI或ISTP收录)论文或国内统计源学术期刊论文,且有1项正式受理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二者不能为同一研究成果;
3、发表2篇及以上国际会议论文(被EI收录)。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1篇期刊论文或学术会议论文;
2、正式受理的发明专利至少1项;
3、获得至少1件软件著作权登记或集成电路版权登记。
三、研究生在学期间成果的作者单位和署名
1、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术论文须正式刊出或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通知。
2、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等)为作者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且投稿、发表前均取得导师同意,并通过保密审查。发表文章署名要求为:如果校内导师是第一作者,则研究生必须是第二作者;如果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校内导师或校内导师指定的指导教师必须为通讯作者方有效。
3、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以中山大学为单位申请专利,应与校内导师联合申请,且排名须在前三、在学生中排名第一为有效。
四、其他说明
1、国内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制定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2、在国内核心期刊中如果是高校学报,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学报。
3、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以下简称“CCF”)或《清华大学计算机学科推荐学术会议和期刊列表》(以下简称“TH-CPL”)推荐的A类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的,可视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
4、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向学院提供所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及该文首页的复印件,或稿件录用通知单原件,受理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等。
5、学术论文和发明专利必须属于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6、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学院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若有调整,则博士生在读期间所有版本均视为有效。
7、从事涉密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在开题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可以不要求发表学术成果。论文撰写后需提供创新性成果,经学院组织的涉密专家委员会评议通过,方可提交学位论文评阅。
五、本规定从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2018级硕士研究生参照学校相关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属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1 年3月15日
附表:(可增删,须经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通过)
|
序号 |
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名称 |
|
1 |
电子学报 |
|
2 |
计算机学报 |
|
3 |
通信学报 |
|
4 |
软件学报 |
|
5 |
中国通信 |
|
6 |
中国科学 |
|
7 |
数学学报 |
|
8 |
自动化学报 |
|
9 |
中国图像图形学报 |
|
10 |
物理学报 |
|
11 |
电子与信息学报 |
|
12 |
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
|
13 |
航空学报 |
|
14 |
宇航学报 |
|
15 |
红外与毫米波学报 |
|
16 |
测绘学报 |
附件1: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19.pdf
附件2:清华大学计算机学科推荐学术会议和期刊列表-A类国际学术会议.pdf
相关附件:
1、附件1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19.pdf
2、附件2 清华大学计算机学科推荐学术会议和期刊列表-A类国际学术会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