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19〕540号)和《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除2019级之外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含2018级转出的转专业学生)。
二、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规定的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一)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按各年级参评奖学金本科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各年级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限名额,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同学均可申请。
(三)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包括学术创新奖(2000元)、道德风尚奖(2000元)、学科竞赛奖(2000元)、文体艺术奖(2000元)、学业进步奖(1000元)等若干个,根据实际申请进行评审。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组织学生在奖学金管理系统上完成奖学金材料提交。
1.9月25日前,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须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奖学金申请条件见附件1)。其中,国家奖学金初步推荐结果出来后,申请者还须提交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附件3),不能改变样表的格式或字体,内容须填写工整,不可涂改。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初评,不需要在系统上提交申请。
2.9月29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须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我院只有永旺奖学金2名、光华教育奖学金2名)的申请。
3.9月29日前,符合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条件(见附件4)的同学须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所在年级辅导员的邮箱。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不需要在奖学金系统申请。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推荐工作。
2.10月15日前完成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的推荐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班级、各年级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5.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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