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2021届毕业鉴定填表指引
《毕业生登记表》(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是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现将2021届毕业鉴定填表指引如下:
一、毕业鉴定的工作要求
1. 作为毕业生离校前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认知、自我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指导,组织毕业生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表格,并对毕业生本人鉴定、班委鉴定及导师意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2. 本科毕业生(不包含结业生、肄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 学历教育研究生(双证)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本人必须严肃对待填写工作,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并参照《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范本(附件1)、《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范本(附件2)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附件3),认真如实填写。填写时一律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晰端正,不得出现错别字,不得随意涂改。注:国际学生无需填表。
3. 各培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毕业生登记表所有填写内容,逐个做好审核工作,确认登记表符合填写要求后签署意见及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4. 学校将对各培养单位的鉴定材料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估的依据;
5. 为方便汇总和归档,各培养单位需将每一份《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附件4)夹在其《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并将登记表按照学生类别分类整理后提交:
(1)受过处分的学生;
(2)港澳台学生;
(3)其他学生。
注:每一类别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排列。
6. 集齐所有毕业生材料,填写《2021届毕业生交表情况统计表》(附件5,此表分研究生版和本科生版)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后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毕业鉴定的时间安排
1. 5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打印空白表格,此表须双面打印,学生不得私自进行修改;
2.6月7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填写表格,进行检查、初审,做好相应鉴定工作;
3.6月8日-6月23日为毕业鉴定审核盖章时间,请各培养单位集齐所有毕业生鉴定材料,按照《2021届毕业鉴定审核盖章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6)规定时间到各校(区)园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盖章。
三、各校区(园)审核盖章地点及联系人
广州校区南校园:黄娜,020-84111132,,盖章地点:南校园493栋102会议室;
广州校区北校园:陈冬强,020- 84112236盖章地点:北校园办公楼前座一楼会议室;
广州校区东校园:张忠,020-84113378;盖章地点:东校园行政楼A301会议室;
珠海校区:艾日孜古·买买提,020-84110342,盖章地点:珠海校区海琴3号C511 ;
深圳校区:彭雪梅,020-84112724;盖章地点:深圳校西教3栋701会议室。
附件: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范本
2.《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范本
3.《中山大学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
4.《中山大学奖惩情况表》自助打印版
5.《2021届毕业生交表情况统计表》(本科+研究生)
6.《2021届毕业鉴定审核盖章时间安排表》
相关附件:
1、附件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范本.docx
2、附件2.《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范本.doc
3、附件3.《中山大学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doc
4、附件4.《中山大学奖惩情况表》自助打印版.pdf
5、附件5.《2021届毕业生交表情况统计表》.doc
6、附件6.2021届毕业鉴定审核盖章时间安排表.docx
7、附件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范本.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