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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班级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2072《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18〕445号;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2531和《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试行)》,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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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试行)》(见附件1)开展奖学金综合测评工作。

    1.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各年级成立年级综合测评审核小组。

2.9月21日至25日,学生本人填写《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9月25日23:59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3.9月26日至28日,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查材料,核算本班同学的各项加分,填写《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见附件3),并向本班同学公示初审结果。

4.9月29日至30日,年级综合测评审核小组对各班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初审结果进行审核,计算奖学金申请者的综合测评总成绩和排名,填写《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综合测评总分统计表》(见附件4),并在年级内部公示。

5.10月8日至11日,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年级综合测评审核小组提交的材料,讨论研究奖学金初评结果,并公示奖学金初评结果。

二、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评选对象

    我院除2018之外的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含2017级转出的转专业学生)。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4.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5.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8.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名额分配原则

    1.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5。

    2.其它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年级单位进行评选。

    评审程序

    1.学院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处评选通知布置评选工作。

    2.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组织学生在奖学金系统上完成奖学金申请

    我校本科生奖学金系统(xgxt.sysu.edu.cn/cas/login)拟于9月25日开放,学生在奖学金系统上完成奖学金的申请。其中专项奖学金无需在奖学金系统申请。

    2学院在系统上完成各类奖学金审核10月12日前完成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工作

    有关要求

    1.各班级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2.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

          3.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

          4.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综合测评总分统计表

5.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6.学校有关通知附件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1


相关附件:
1、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