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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2024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并负责对招生简章和实施办法进行审定后,报学校审批。

(二)学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名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1名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另安排1名秘书助理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一)学院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审查评议,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学院办公室于2023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2024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将以笔试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想道德、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供核查,验证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综合考核环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复印件提交学院存档,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空白处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3.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综合考核

1.考核名单的确定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笔试

总分300分,由学院统一安排笔试,时间3小时,包括英语、数字信号处理和专业基础知识,每项各占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包含三方面内容:高等工程数学占30%,高频电路占30%,统计信号处理占40%

3.专家组综合能力面试

1)考查内容及分值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等,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总分300分,按《英语》、《专业综合》和《科研潜力与素质》三项科目分别给分,每项总分100分。

2)考查办法

学院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顺序届时另行通知。每位考生不少于40分钟,5分钟自我英语陈述,至少10分钟科研成果与研究计划PPT陈述与展示(可用中文),约25分钟专家综合考察。

3)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一)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总和。按照学科方向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

(五)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http://sece.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考核的专家名单不予公布。

(二)本办法由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三)如遇突发情况,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办公室

邮箱:secejw@mail.sysu.edu.cn

电话:(0755)23260175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sece.sysu.edu.cn/

 

 

 

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