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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招生类型:一、硕士研究生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学科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数

765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1

智能信号处理与目标识别

43

12

先进成像与信息处理

13

智能光电感知

14

电磁空间安全

15

空间信息获取与智能处理

16

北斗综合智能导航

17

未来无线通信

18

智能通信与信号处理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69

不分方向

1

085400

电子信息

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52

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3

集成电路工程

10

人工智能

 

招生类型:二、直博生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学科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数

765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1

智能信号处理与目标识别

5

12

先进成像与信息处理

13

智能光电感知

14

电磁空间安全

15

空间信息获取与智能处理

16

北斗综合智能导航

17

未来无线通信

18

智能通信与信号处理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69

不分方向

0

085400

电子信息

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5

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3

集成电路工程

10

人工智能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参照《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2025年接收免试生(含直博生)报名的通知》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1.申请者须于 9 26 日起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系统报名截止时间:考生须在2024928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在系统报考我院。

3.系统上确认复试截止时间:考生须在2024929日规定时间前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4.系统上待录取确认时间:我院在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后,所有预录取考生须于2024929日规定时间前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学院组织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进行公示。 

(一)复试方式

1.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总分:满分100分。

3.考核时间: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其中直博生不少于30分钟。

4.考核办法:面试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面试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占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占70分。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录取与公示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各院系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老师

咨询电话:(075523260175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工学园3-503办公室

电子邮箱:secejw@mail.sysu.edu.cn  邮编518107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4929


相关附件:
1、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3、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